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活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
价、提高投资效益、实现本质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国石油 炼油化工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油化字[2005]171 号文件,结合大庆石化 120 万吨/年乙烯改扩建工程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诚信的原则, 做到程序合法、运作规范,通过招标选择一流的工程承建单位。
第三条 大庆石化 120 万吨/年乙烯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于本 规定。
第四条 对于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或经过招标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的零星施工/监理项目,由投资控制部确定框架协议范围,施工管理部或项目组在框架 协议范围内选取施工/监理单位。
第二章 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乙烯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立建设工程招标领导小组,组长由 指挥部指挥担任,副组长由指挥部副指挥担任,成员由指挥部有关部门领导组成。
第六条 指挥部领导负责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批。
第七条 投资控制部是指挥部招标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以下招标工作:
(一)EPC、PC招标;
(二)工程施工招标;
(三)工程监理招标;
(四)设计招标;
(五)其它。
第八条 项目组负责推荐拟投标单位,初审拟投标单位资质及其关键人员资格,负 责编制拟投标单位的请示推荐表,将经审批后的推荐表及相关资料在发出招标邀请书 3 日前提交投资控制部;预投标单位需提交的资料及证书见附件 4。
第九条 施工管理部、质量监督部、HSE 部负责审查拟投标 EPC、PC、C 承包商、 监理单位、第三方检测单位的资质及其关键人员的资格。
第十条 设计管理部负责审查拟投标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及关键人员资格。 第十一条 对于施工招标项目,施工管理部、项目组负责提供项目范围、工程内容、
地点、标段划分、质量与安全控制目标、工期要求等信息,在提交拟投标单位推荐表后
3 日内,将上述内容形成书面材料经部门签字盖章后提交投资控制部。 第十二条 采购部/外事管理部(引进部分)负责工程物资采购招标。
第十三条 项目组负责组织现场踏勘并参加答疑会。凭投标单位领取的招标文件发 放投标用施工图纸一套。
第十四条 对建设工程EPC、PC招标项目,采购部向投资控制部提供甲供设备、材 料表,甲控乙供材料供应商名单等框架协议资料。
第十五条 计划部参与招标文件的评审,审查招标项目工期是否满足总体统筹要 求,并提出项目进度控制和统计报表的具体要求。
第十六条 石化公司审计处和监察室负责对招标投标工作进行监督,其主要内容包
括:
(一)招标投标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二)招标投标是否符合大庆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三)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
(四)审计处审查标底。
第十七条 财务管理部在招标投标工作中的职责:
(一)落实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二)收取标书费用(若规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