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代储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缩短物资采购周期,减少资金占用,保证物资质量,为大庆石化公司
120 万吨/年乙烯改扩建工程建设(以下简称乙烯改扩建工程项目)提供方便、快捷、 优质的服务,对乙烯改扩建工程项目建筑材料实行代储管理。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乙烯改扩建工程项目办公楼、控制室、化验室、变电所、 厂房(库房)、泵房等建筑用部分材料。
第三条 建筑材料实行代储管理的采购方式,以保障供需双方的合法利益为前提, 认真履行代储协议条款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 大庆石化公司乙烯指挥部采购部是乙烯改扩建工程项目建筑材料采购的 管理部门,负责确定代储物资范围、组织代储物资的招标、签订代储协议、协调代储物 资的入库验收、仓储、发放、结算等日常工作。
第二章 代储协议的签订
第五条 依据大庆石化工程公司提供的乙烯改扩建工程项目《建筑设计材料标准一 览表》确定本代储协议的物资品种。
第六条 代储物资的采购按照乙烯改扩建工程项目物资管理规定执行,在大庆石化 公司物资管理系统中签订代储协议。
第七条 签订代储协议的要求:
(一)协议约定的条款清晰明确。供货数量依据项目实际发生量结算,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交货方式、地点和时间、运输方式及费用、验收标准、违 约责任等条款要清楚,以保障需方利益不受损害。
(二)协议履行过程中因市场价格变动需要调整协议品种价格时,如调整品种比较
多,可以终止原协议,重新签订新协议。如只调整个别品种价格,可签署书面协议,经 领导审批后,乙烯指挥部采购部凭此协议在物资管理系统中修改价格。任何单位和个人 无权自行增加供应商、增加代储物资品种、变动价格或另行签订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