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范围(包括不限于)
本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不限于:桩基、土建、设备、管道、钢结构、电气、仪表、道路及竖向、防腐及保温、防火等工程的监理。
具体监理范围最终以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1、土建监理部分
本工程内的桩基、建筑单体、动设备及静设备砼基础、框(构)架及管廊等基础、电缆沟、管沟、排污沟、暗沟,道路、竖向及小型构件、道路、竖向、围堰、池类等工程的监理。
1.2、管道施工监理部分
1.2.1、本工程内的所有地埋管道(消防水、新鲜水、循环水、雨水、污水、污油等地下管道)安装、防腐及阀门井、检查井、水封井、雨水井等施工的监理;
1.2.2、本工程内的所有地上管道安装的监理:
1.2.2.1、乙供材料的检验和试验;
1.2.2.2、甲供材料需现场进行的检验和试验(包括100%的阀门试压);
1.2.2.3、本工程所有管道试压及吹洗。
1.3、静设备施工监理部分:本工程内所有静设备制作安装;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反应器、塔器、容器、换热器、空冷器、过滤器等静设备本体和平台、梯子等劳动保护以及内附件、填料、吸附剂、催化剂等安装装填的监理。
1.4、本工程内动设备安装的监理:
1.4.1、本工程内所有机泵、风机、包装机械等的安装调试及单机试车;
1.4.2、本工程内所有的压缩机解体检查及安装调试。
1.5、 钢结构施工监理部分:本工程内的框架及管架等钢结构制作安装的监理。
1.6、 本工程内隔热、防腐及防火层施工部分。
1.7、 无损检测监理部分:本工程内所有现场制作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无损检测。
1.8、 本工程现场制造安装设备全过程监理。
1.9、 审核施工方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1.10、审核施工方上报的详细施工进度控制计划。
1.11、审核施工方上报的材料申请计划。
1.12、审核施工方上报的工程请款资料及结算资料。
1.13、负责本工程内的HSE工作。
1.14、负责组织本工程内的交接、验收和协调工作。
1.15、监督管理本工程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1.16、负责组织本工程内的工程中交前“三查四定”的整改工作。
1.17、负责本工程内工程档案资料收集审核、竣工图纸审核、竣工资料审核工作。
1.18、负责本工程内的电气、电信部分的监理,其中包括安装、调试(含电动机单机试运)、验收与送电/投用等;
1.19、负责本工程内施工用电、用水的管理监督工作。
1.20、其它应由监理负责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