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词语含义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上下文另有具体约定或双方另行说明外,具有以下含义:
1.1项目:指位于 【 】项目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其他合作项目。
1.2货物:指甲方据此合同向乙方购买、乙方据此合同向甲方提供的、全新的【阀门】、备品备件、附件、专用工具等。
1.3供货补充协议:指双方确认具体交货批次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及材质、技术要求、交货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价格等细节的补充协议。供货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货补充协议未约定事宜,按本合同执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货补充协议内容应与本合同(含后续的相关补充协议)约定一致。
1.4价格:本合同内货物价格(包括综合单价、总价、暂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值、包装费、运保费、装车费、技术服务费、指导安装费、知识产权使用费、调试费、检测检验费、税金、利润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所需的所有费用。本合同中的结算总价款根据双方确认的相应最终实际使用量乘相应规格的综合单价进行核算。除双方另有合同约定,甲方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5运保费:运保费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运输费等货物交付至供货补充协议约定的交货地点中甲方指定位置并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
1.6日(天):指日历日。在本合同中按日或天计算的时限,开始当天不计入,自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截止日为约定的最后一天的17点,如付款时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以节假日或休息日后的第一个银行工作日的业务办理截止时间为时限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