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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桩205至桩202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80604_110311063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胜利油田
资金来源: 其它
桩205至桩202道路改造工程
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桩205至桩202道路改造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以胜油公司发计字[2018]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桩西采油厂,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桩205至桩202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桩205至桩202道路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仙河镇桩西采油厂。
2.3建设规模:
该工程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四级公路标准改造,设计车速30千米/小时,设计使用年限8年;道路改造长4千米、宽6米,两侧路肩宽0.5米,其中北段2.4千米道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石灰土底基层”结构,南段1.6千米道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冷再生基层”结构。
2.4建设投资:824万元(不含税)。
2.5计划工期:168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7月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2月20日;
2.6标段划分:/。
2.7标段招标金额:750万元(不含税)。
2.8标段招标范围:桩205至桩202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投产运行、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持有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
(3)安全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持有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购买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11日(每天08时00分至17时00分);
(2)购买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270号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西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以北100米)三楼311房间。
(3)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 ebidding.sinopec.com)完成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人库注册、申报工作并获得审批通过,同时必须完成其所投项目的网上报名工作,招标人将不接受未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标书款的缴纳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汇到指定银行(开户名: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安华支行,账号:11001071700053010970,联行号:105100024020 )。汇款信息应注明“桩205至桩202道路改造工程标书款+付款单位名称”。标书款发票在开标当天领取。标书款发票开票信息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并将电子版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电汇的形式。若采用银行电汇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8年6月25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
6.2截止时间:2018年6月25日09时00分。
6.3递交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270号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西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以北100米)三楼第一开标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8年6月25日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270号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西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以北100米)三楼第一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桩西采油厂;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仙河镇桩西采油厂;
邮编:257237;
联系人:孙广月;
电话:0546-8581335;
电子邮箱:sunguangyue983.slyt@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270号;
邮编: 257000 ;
联系人:张迪 ;
电话: 0546-8689275 ;
电子邮箱:zhangdi629.slyt@sinopec.com 。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12.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招标投标办公室(010-59960116)、胜利石油管理局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0546-8553240)、胜利石油管理局纪委监察处第三纪检监察室(0546-8552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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