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供勘察资料不准确,特别是地质资料错误或遗漏而引起的未能预料的技术障碍
地基处理和基坑开挖及支护可能遇到,能否向甲方索要工期和按新的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谈洽商?责任方应主要在勘察单位,需甲方牵头、勘察提方案,设计跟进,施工单位按洽商修改原基坑部分施工方案并施工。
2、 提供的控制性坐标点、高程点资料不准确或错误
在施工方进场后,建设初期、测量放线时候应该能发现该问题,及时通过监理要求甲方协调原设计和勘察单位提供具体平面控制点和水准点,视工期影响程度,可索要工期顺延或赶工费用。强调,若施工单位不及时对该问题提出贸然施工,测量控制点的偏差属重大工程事故,施工单位会负主要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