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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对于中国乙醇行业的影响

2019-11-13 09:14:43

2019年10月30日国家发改委签署第29号委员会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已经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总的要求是对鼓励类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核准或备案;对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并按规定期限淘汰。

本次《目录》修订重点是:一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二是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三是大力破除无效供给。适度提高限制和淘汰标准,新增或修改限制类、淘汰类条目近100条。四是提升科学性、规范化水平。

《目录(2019年本)》共涉及行业48个,条目1477条,其中鼓励类821条、限制类215条、淘汰类441条。从行业看,在鼓励类新能源中提及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物燃油(柴油、汽油、航空煤油)等非粮生物质燃料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进一步彰显国家对于未来生物质发展的信心。

2017年9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实施方案》中首次提及到2025年,力争纤维素乙醇实现规模化生产。在2018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要开展秸秆、钢铁工业尾气等制燃料乙醇产业化示范。本次目录再将纤维素乙醇列为鼓励类,在粮食乙醇可能再度发生与民争粮的情况下,纤维素乙醇原料来源广泛可为国家继续发展乙醇汽油实行长久动力。由于纤维素在全球来看尚属于乙醇行业新技术,各国均处于探索阶段,不依靠补贴,纤维素乙醇很难适应市场化环境。因此国家列为鼓励类也有激励国内进一步开发研究纤维素乙醇尽快实行规模化、市场化生产之意。目前国内仅有两家纤维素乙醇企业分别为山东龙力和内蒙古中兴。

在限制类农林业中明确提及不符合国家规划及产业政策的粮食转化乙醇、食用植物油料转化生物燃料项目。目录此条在当前玉米去库存化加快背景下更有深意。卓创资讯数据显示,自2016年中国开始实施玉米去库存化以来,玉米库存快速下降,从当时接近2亿吨水平,降至目前临储库存不足6千万吨,调整之快自2018年起令不少业者担心未来出现玉米发生供应紧张问题。

因此本次目录提及限制不符合国家规划及产业政策的粮食转化乙醇也是为了抑制玉米乙醇发展过热之意。仅以食用和工业乙醇为例,自2017年至今新建、扩建、木薯乙醇技改升级转为玉米乙醇等产能发展较快,从2016年545.8万吨发展至当前已经达到763.8万吨。而燃料乙醇自2017年至今投产的项目全部为玉米乙醇,未来拟在建的燃料乙醇项目中超过80%是玉米乙醇。国家叫停玉米乙醇的过快发展主要为减缓玉米发生供应紧张可能。

另外,在限制类轻工业中还提到酒精生产线。根据卓创资讯数据统计,供应大于需求明显,装置不符合环保、安监要求、企业资金周转不善、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导致行业中国食用和工业乙醇开工负荷率长期不足50%。由于下游发展基本饱和,食用和工业乙醇行业需求很难再迎来大幅度增长,因此抑制乙醇项目特别是食用和工业乙醇项目的盲目发展是十分有必要的。《目录》将酒精生产线列为限制类也正是为了破除乙醇行业特别是食用和工业乙醇行业的无效供给情况。

《目录》在淘汰类中落生产工艺装备中还提及3万吨/年以下酒精生产线(废糖蜜制酒精除外)。该政策对中国乙醇行业影响可能忽略,当前国内低于3万吨/年装置几乎全部为糖蜜制酒精。

贯彻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通过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食用和工业乙醇行业优势产能部分,对于乙醇行业长线发展十分重要。(更多乙醇行业相关分析敬请关注卓创资讯2019-2020乙醇市场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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